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经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从2008年6月起,对毕业生、新入学学生组织关系接转实行统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指定本单位专门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人,于学生离校前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清查工作,确保将正式党员的党员档案归入学生人事档案,预备党员的党员档案整理后封存由学生党员自带至组织关系转往的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各单位不再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按照附件1表格要求填写,准确登记转出党员的信息,特别是转出地的党组织名称,并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以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交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集中办理200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往届毕业生、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按正常程序进行。 5.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党员毕业前的集中教育。毕业生组织关系都应尽量转出,往届毕业生还未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尽快联系本人转出。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该文发表于 2008/5/26 17:49:00 已被 zzb 编辑 2008/5/26 17:49:00
附件1:海南大学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