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满足广大师生党员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的需求,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印发》﹙琼组通﹝2017﹞17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动“党员之家”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党员之家”活动室要突出场所的政治功能,在活动室内突出醒目的位置悬挂党旗,选取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务工作知识、党组织架构和职责、“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规定等资料上墙,上墙的制度牌匾要整齐悬挂,基层党组织牌匾等党内标识物和其他同类型标识物一同悬挂放置的,要将党的标识物放在最突出的位置。有条件的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拍摄党组织活动宣传视频。强化场所的服务功能,因地制宜设置荣誉栏、宣传栏、服务师生服务栏,配置资料柜和报刊柜,及时做好文件归档和报刊、党建杂志、书籍等资料更新工作。活动室布置应简朴大方、方便实用,不标新立异,不追求奢华。
二、建设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之家”活动室的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摆到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从建立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入手,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经费保障,改善活动条件,创新教育载体,不断探索“党员之家”的运营管理模式,将“党员之家”建设成为集服务、管理、教育、培训于一体的活动阵地,切实发挥全体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示范性功能。为进一步督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党员之家”的建设情况,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9月18日(下周一)下班前将“党员之家”建设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组织部(办公楼621室),电子版发送至532431900@qq.com。
附件1:“党员之家”活动室建设情况一览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7日
该文发表于 2017/9/12 8:23:00 已被 编辑 2017/9/12 8:24:0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之家”活动室建设的通知
该文发表于 2017/9/12 8:26:00 已被 编辑 2017/9/12 8: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