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海大党办〔2017〕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学校2017年上半年党组织生活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5日 海南大学2017年上半年党组织生活要点 2017年上半年党组织生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和学校发展大局大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党建主业,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为不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具体要点如下:
一、扎实推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为突破口,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学校整改细化方案。继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到位、巡视意见落实到位、巡视成果运用到位。同时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聚焦党建主业,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促党建,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学校党委安排,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做到党支部每周都能安排一定时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活动,并认真填报《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情况月报表》。推广海洋学院党委、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机电工程学院党委、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委、后勤集团党委等8个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成效及经验,引领带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使其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研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方案并实施。
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开展要符合《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教工党支部工作条例》《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要与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服务师生相结合。学生支部要引导学生党员做到“四个正确认识”(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健康成长;教师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做好“四个统一”(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为党和国家培养可靠接班人。完成30个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的建成验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服务型党支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示范点建成立德树人的示范点、服务群众的示范点和改革发展的示范点。
四、规范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学校党委分配的本年度发展党员名额,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完成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性,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在优秀中青年教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和培养模式,做到主动关心、主动引导、主动帮助;严格按照《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本单位党组织制定的党员培训方案,落实党员的教育培训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工作,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增强党性和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组织开展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爱校教育和活动,鼓励毕业生党员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毕业生党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加强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及时做好组织关系接转,档案材料整理有序规范。
五、抓严抓实基层党建其他各项工作
持续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按规定使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留存党费;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稳妥推进共青团改革,在全体共青团员中集中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组织生活计划并抓好落实工作,规范使用组织生活记录本,并做好本学期组织生活总结工作。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4日
该文发表于 2017/4/28 16:23:00 已被 zzb 编辑 2017/4/28 16: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