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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2016年11月07日 10:51 zzb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干部人事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党建工作任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海南大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武耀廷

副组长:廖清林

成 员:陈明宝(党委办公室)、郑再喜(党委组织部)、房云昆(纪检办)、谭勇(党委宣传部)、王志芳(党校)、蔡鹤龄(党委统战部)、符成彦(学生工作部)、蒋国洲(研究生工作部)、林洪冰(团委)、段书臣(人事处)、杨智平(党委组织部)、陈秀妍(党委组织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再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智平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研究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和任务,对学校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规划、推动落实,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二)拟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方案,供学校党委决策。

(三)经学校党委授权,审批设党总支的单位的教职工预备党员的吸收和转正,指导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协助党委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评比和评奖评优工作。

(五)研究处理党员群众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举报、投诉和信访。

(六)完成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党建方面其他的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

(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根据不同议题需要,可适当扩大与会人员的范围。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党建工作专题检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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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发表于 2016/11/7 10:51:00 已被 zzb 编辑 2016/11/7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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