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我校服务型党支部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建设一批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对象
荣获2016年“先进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荣获2016年先进基层党委的农学院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可申报2个。
二、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目标
以提高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构建服务格局,全面加强服务型党支部的建设为主要任务,以培育典型、示范引路、整体推进为主要形式,把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抓手,努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党支部工作典型,以示范带全盘,全面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标准条件
服务型党支部的创建,应当符合中央关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六有”要求:
(一)领导班子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深入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党员开展服务。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经常深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领导班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
(二)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扎实。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规范;有能够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骨干队伍;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服务意识较强、作风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普遍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三)服务载体贴近实际、特色鲜明。积极探索形成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和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健全党内关怀激励服务机制,积极创建富有影响力和借鉴意义的各类为民服务特色品牌,主动服务师生员工。
(四)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齐配强,党建工作经费得到保障。有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功能实用的综合服务场所,有标识明显、设施齐全、制度健全、功能完善的党员活动、学习、交流、服务的平台。实现“哪里有群众呼声,哪里就有党组织回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党组织服务”的工作目标。
(五)服务机制科学规范、务实长效。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和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制定科学的服务目标、服务方案和服务计划,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有健全的了解和收集民意的渠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推进机制、党群联动服务机制、服务保障机制,并得到有效实施。
(六)服务业绩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业绩突出,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
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在符合以上标准条件的基础上,还应该紧密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具备特色性、先进性、典型性等特点。
四、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作为落实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增强抓好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把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将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纳入项目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班子配备、硬件建设、活动经费、工作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物质保障。学校将对每个党支部示范点给予一定工作经费的支持,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给予配套的工作经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注意把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其他工作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结合起来,体现出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指标体系,不断提升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要建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督查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进展情况。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对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进行督促指导,善于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抓好制度创新工作,把党支部示范点建设中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校党委将定期对党支部示范点的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带动。及时总结推广服务型党支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把示范点建成立德树人的示范点、服务群众的示范点和改革发展的示范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做好党支部示范点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师生投身到示范点建设中来。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的验收要求。建设时间为一年,从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2016年9月1日前提交示范点建设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是学校经费支持的报销凭据,要据实填写经费预算。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示范点验收申请书(附件2)。
联系人:陈青;联系电话:66219261
附件1:海南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申请书
附件2:海南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验收申请书
该文发表于 2016/7/6 17:35:00 已被 编辑 2016/7/6 17:37:00
附件1:海南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建设申请书
该文发表于 2016/7/6 17:37:00 已被 编辑 2016/7/6 17:37:00
附件2:海南大学服务型党支部示范点验收申请书
该文发表于 2016/7/6 17:38:00 已被 编辑 2016/7/6 17: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