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派干部到海口市挂职锻炼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再次选调干部到海口市挂职锻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岗位1: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岗位2:海口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二、选派干部的条件
1.各方面表现好,一般要求担任副处级职务,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毕业一年以上;
2.专业要求:
岗位1: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
岗位2:城市规划、建筑学、城乡规划管理等相关专业;
3.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相关安排
1.挂职期限1年,初步定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
2.挂职干部挂职期间原单位待遇不变;
3.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激励、待遇和保障、纪律和监督等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完善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14]35号)执行。挂职单位将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四、具体要求
选派优秀人才到海口市挂职锻炼是学校加强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提升教师社会影响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选派工作,请于2016年1月8日前将选派推荐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17室)。有关选派的具体事项可到组织部杨智平老师处了解。
联系人:杨智平 电话:66259274
邮箱:zzb66279042@163.com
附件:1.选派推荐表
2.干部任免审批表
2016年1月7日
该文发表于 2016/1/7 10:07:00 已被 zzb 编辑 2016/1/7 10:12:00
附件1:选派推荐表
该文发表于 2016/1/7 10:13:00 已被 编辑 2016/1/7 10:14:00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
该文发表于 2016/1/7 10:14:00 已被 编辑 2016/1/7 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