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5年5月我校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校市合作协议,经研究,决定选派优秀人才到攀枝花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部门及专业要求
1.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
所需专业: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规划等
2.市旅游局副局长1名
所需专业:旅游规划或旅游营销宣传
3.市园林处副处长1名(科级岗位)
所需专业:园林园林等
4.东区科技副区长1名
所需专业:经济类、旅游管理、农业加工与储藏等
5.西区科技副区长1名
所需专业:经济类、金融类等
二、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挂职时间。
三、挂职锻炼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好,选派到攀枝花市挂职任处级挂职岗位的一般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博士毕业工作一年以上;学校管理干部挂职要求具备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一般安排挂职对等相应职务。
四、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
挂职在攀工作期间,由攀枝花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按照《关于挂职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攀组干[2009]342号)兑现相关待遇。
五、具体要求
选派优秀人才到攀枝花市挂职锻炼是学校加强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提升教师社会影响力和培养锻炼教师、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选派工作,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选派推荐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617室),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安排赴攀枝花挂职。有关选派的具体事项可到组织部陈青老师处了解。
联系人:陈青 电话:66219261
邮箱:zzb66279042@163.com
附件:1.选派推荐表
2.干部任免审批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27日
该文发表于 2015/11/30 17:38:00 已被 zzb 编辑 2015/11/30 17:41:00
附件1:选派推荐表
该文发表于 2015/11/30 17:41:00 已被 编辑 2015/11/30 17:41:00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
该文发表于 2015/11/30 17:41:00 已被 编辑 2015/11/30 17: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