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1月19日
该文发表于 2015/11/19 17:34:00 已被 编辑 2015/11/19 17:36:00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
该文发表于 2015/11/19 17:36:00 已被 编辑 2015/11/19 17: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