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综合考核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拟确定以下22个单位(部门)领导班子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现予以公示。
一、机关部门和群团组织(8个“优秀”部门)
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一处、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科技处、乡村振兴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教学单位(10个“优秀”单位)
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药学院。
三、教辅单位、附属机构等(4个“优秀”单位)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报编辑部、信息化服务中心、校医院。
公示期:自公示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反映,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66279042(校党委组织部),66279093(校纪检监察一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办公楼621室)、纪检监察一处((办公楼605室)(邮编:570228)。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