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海南大学处级干部任职试用期管理规定》,对截止2008年12月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依照其中的考核原则、内容、程序、方法等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被考核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填写《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作出评定意见,于12月29日前送交校党委组织部。
二、2008年12月25至2009年1月5日期间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并进行民主测评。大会具体时间和参会人员范围由各基层单位党组织与校组织部协商确定,大会由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主持(如党组织书记为考核对象则由院长主持),校党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参加。
三、各单位所在党组织协助校党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做好本单位试用期满干部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校党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23日
该文发表于 2008/12/23 8:39:00 已被 zzb 编辑 2008/12/23 8: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