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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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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三好学生”和“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通知
日期:2009.04.22 点击: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十次“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全国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将获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颁发的证书,并由所在学校设立不低于本校一等奖学金金额的专项奖学金,对这些学生予以奖励,并在毕业时享受本校“优秀毕业生”待遇。

四、评选要求

请基层团委于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前统一将推荐登记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报至校团委,并请将推荐登记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4434540@qq.com。 联 系 人:蒙秋妍

联系电话:66279028

附件: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www.pwnwords.com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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