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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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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省共青团组织微信平台应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12.03 点击:

各基层团组织:

现将《全省共青团组织微信平台应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

1、请各基层团委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对发布内容的监管,一要推动微信平台每天至少发布一条反映共青团的工作或者是党政对共青团工作要求的动态、经验材料、图片等内容;各微信群(讨论组)每天围绕已开设的微话题至少发布一条相关内容,确保微信内容发布的规律性和微信群(讨论组)的活跃性。二要杜绝不良信息的发布。若出现不良信息发布,要快速反应,迅速处理,及时引导舆论导向。

2、加强对管理员的监督管理。一是要明确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本级团委微信工作的具体任务。二是形成院系团组织对各班级团支部进行管理的层级性、逐层向下延伸的微信工作管理员的管理体系。三是推动管理员加强对信息平台和微信群(讨论组)的管理,切实使管理员承担起内容发布、活跃群组等职责。如若没有发挥相应职能,要及时进行调整,选用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团干担任管理员,确保微信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监督考核。要专门部署、专项研究,建立对下级团组织微信工作的考核机制。

4、各基层团委要于12月底前对照微信平台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自评报告统一报到校团委思宣科。 联 系 人:陈 青

联系电话:66270839

邮 箱:hdtwsxk@126.com

附:全省共青团组织微信平台应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全省共青团组织微信平台应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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