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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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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2—2013学年度团费的通知
日期:2012.12.03 点击:

各基层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2—2013学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缴纳

1、海南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10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团费收缴统计结束后,将以适当的形式予以返还基层团委上缴团费金额的50%用以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动。 二、关于团费收缴的注意事项

大一至大四各年级及研究生团员需缴纳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共十二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2元。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海南大学2012-2013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见附件)。

2、团费及表格上缴时间:2012年12月14日(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3、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上缴(收缴前要化零为整,化硬币为纸币)。

4、团费上缴地点:海甸校区、城西校区、儋州校区学生团员团费上交至海甸校区校团委组织科。 四、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购买

需购买团员证、入团申请书的学院,请派专人于工作日期间到思源学堂校团委组织科统一购买(团员证0.6元/本,入团志愿书1元/本)。联系人:周珈亦 联系电话:15203652089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海南大学2012-2013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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