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1—2012学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交纳
1、海南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10元;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团费收缴统计结束后,将以适当的形式予以返还基层团委上缴团费金额的50%用以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动。 二、关于团费收缴的注意事项
1、2011级新生团员需缴纳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共12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2元;
2、 2008级毕业班团员需缴纳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共16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6元;
3、除2011级新生团员、2008级毕业班团员外,其他年级团员应缴纳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共18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8元。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统计的团员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海南大学2011-2012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见附件);
2、团费及表格上缴时间: 2011年12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8:00 。
团费上缴地点:以学院团委为单位统一上缴(收缴后要化零为整,化硬币为纸币),海甸校区、城西校区、儋州校区学生团员团费上交至海甸校区校团委组织科。 四、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以及团徽购买
需购买团员证、入团志愿书以及团徽的学院,请派专人于2011年12月15、16日下午15:00—18:00,至三号教学楼二楼校团委组织科统一购买(团员证0.6元/本,入团志愿书1元/本,团徽0.5元/个)。 联系人:白玉 联系电话:13078930357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件:海南大学2011—2012 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