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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2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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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在我省公开招募访韩团员
日期:2005.03.20 点击: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签署的《青少年交流协议》,应韩国政府邀请,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将组织派遣“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中国青年代表团一行200人于2005年7月6日至15日访问韩国。

“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是一项大型中韩青年友好交流项目。根据中韩两国政府签署的《青少年交流协议》 ,2004年至2006年,韩国政府每年邀请500名中国各界优秀青年代表访韩。全国青联和韩国文化观光部分别受两国政府委托,担任各自的实施单位。

代表团成员主要由公务员、文化教育界人士、经济界人士和青少年工作者组成。在为期10天的访韩期间,代表团成员将通过与韩国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者的交流、产业考察、拜会有关单位和团体、民宿、参观历史古迹等活动日程,与韩国青年及各界民众进行广泛的对话与深入的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为使更多的中国青年了解韩国、认识韩国,培育中韩友好事业接班人,全国青联决定按下列条件公开招募50名中国青年代表团团员,其中在海南公开招募10名青年代表团团员。

一、活动名称

“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公开招募中国青年代表团团员活动

二、主办机构: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承办机构:北京市青年联合会

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

海南省青年联合会

西藏自治区青年联合会

三、公开招募团员的户籍所在地要求、工作界别要求及人数

界别

省份

公务员界别

文化教育界别

经济界别

青少年工作者界别

合计

北京市 3人 2人 3人 2人 10人

江苏省 3人 2人 3人 2人 1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3人 2人 3人 2人 10人

海南省 3人 2人 3人 2人 10人

西藏自治区3人 2人 3人 2人 10人

公务员界别:政府公务员

文化教育界别:各种文化、艺术、教育、研究机构的从业人员,在校研究生、本科大学生

经济界别:国有、集体及部分民营企业管理人员

青少年工作者界别:从事青少年工作的社会团体有关人员

四、报名条件

1.报名者须为政治素质合格、工作成绩优秀、关心中韩关系并愿意努力推动中韩友好与合作事业发展的在职人员。

2.报名者的户籍所在地、工作界别必须符合“第三项”有关规定。

3.报名者事先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在《“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中国青年访韩代表团团员调查表》(简称“调查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4.报名者的年龄必须在四十周岁以内(1965年7月6日以后生人)。

5.报名者必须是适合参加团队活动的身心健康的人员,孕妇不得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活动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五、公开招募工作程序

1.3月14日,主办和承办机构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开招募信息

2.4月11日 报名者向承办机构提交《调查表》(请从网上下载)、主题论文(题目请参照第六项)、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工作截止。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者须在4月11日17:00前将下列资料寄至或送达承办机构(所在省区的青年联合会)。

A:《调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每份均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照片

B:主题论文打印稿一式四份,可复印,文首须注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C: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须清晰。

《调查表》和主题论文的电子版请发电子邮件或寄3.5寸磁盘至承办机构。本次招募活动谢绝电话、传真报名。

承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

570203 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

咨询电话:0898-65337123 传真:0898-65337285

E-mail: hxx008186@sina.com

主办机构监督电话:010-85212058、85212151、85212152

E-mail:yazhouchu@vip.sina.com

下载《调查表》、了解本次招募相关资料请登陆“中青网”(进入网站后请点击“中韩青年友好交流计划”):

中青网网址http://www.cycnet.com.cn

3.4月15日 主办机构在“中青网”、承办机构在当地指定媒体公布初选入选者名单(各省20人,5省合计100人)

4.4月20日 初选入选者参加面试(地点: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具体地址由承办机构另行通知)

5.4月26日 主办机构在“中青网”、承办机构在当地指定媒体公布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各省10人,5省合计50人)

6.4月26日~6月3日 入选人员通过所在单位申办护照,并将护照交付给承办机构,最终交全国青联统一办理赴韩国签证(有关程序届时请咨询承办机构)

7.6月13日~24日 全国青联通过外交部向韩国大使馆申请赴韩国签证

8.7月3日~5日 入选人员参加访韩前集训(地点:北京,具体地址主办机构通过承办机构另行通知)

9.7月6日~15日 入选人员参加中国青年代表团访问韩国

10.7月15日 代表团回国、在京进行出访总结;

代表团当日解散,团员返回居住地

六、主题论文的题目选择范围(可任选一个)及相关要求

1.《中韩青年交流之我见》

2.《我看中韩关系》

3.《中韩经贸合作之展望》

4.《文化交流与中韩关系》

字数要求:1200字~2000字

内容要求:尽量表达自己真实朴素的想法,避免空泛,严禁抄袭,如能结合本人的工作撰写论文更好。

对优秀论文,将择机在中韩有关媒体上发表。参加第二轮选拔(面试)而又落选者将进入后备人选库,今后再次实施该活动时将视为优先考虑对象。

七、关于出访费用

1.在韩国费用和国际旅费由韩方负担,其它有关集训、总结期间的食宿、

交通以及办理签证手续等杂费用由全国青联负担。

2.往返北京的国内交通费、参加前后两轮选拔所发生的个人费用(如食、宿、行费用)由人选所在单位或本人负担。

中国青年代表团团员情况调查表

出访日期:2005年7月6日~15日派遣单位: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邀请组织:韩国文化观光部

姓 名 性 别 最终学历

汉语拼音 民 族 出 生 地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须为1965年7月6日以后生人) 婚 否 饮食忌讳

工作单位全称及所任职务、级别工作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电话(含区号)家庭详细住址

邮 编 家庭电话(含区号)

身份证号码

出访本人手机

最常用E-mail地址

拟使用的对外身份

(如系保密身份)

上级外事审批单位全称 指将对出访人审批、发放

护照的单位,如省市外办

特长与爱好

对韩国感兴趣的领域及事项学习及工作简历

(可另附纸张)

公 章

注:

1.此表供办理护照签证手续、内部审查、联络、制作代表团名单、内部通讯录时参考使用。请务以正楷认真填写,切忌草书或连写,字迹清楚,不得缺项(也可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出来)。

2.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所分配的出访名额。3.传真此表格后,请务必给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来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4.此表格收文截至日期为2005年4 月1 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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