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海大团﹝2013﹞2号)文件和相关工作要求,校团委组织了2016年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评比工作,结果如附表。
按照得分结果,根据考核评比办法规定,排名前6位的学院团委考核为“优秀”,其余学院团委考核结果为“合格”。拟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热带农林学院团委3个基层单位“海南大学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并推荐参评“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拟授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团委、食品学院团委、旅游学院团委3个基层单位“海南大学2016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2017年3月17日-19日)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单位:海南大学团委(思源学堂404室)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66261953/18689901800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邮箱:52606150 @qq.com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海南大学2016年度基层团委考核评比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