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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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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10.18 点击:

各学院团委: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本学期10至11月份面向全校范围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

全校学生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1.院级评选活动: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每个学院可推荐2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至校团委。

2.校级评选活动: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报送情况进行评选,评选包括两部分:

(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媒体宣传展示阶段:于“海大青年汇”公众号进行微信投票展示,总分20分;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评审阶段:邀请专家进行评议,总分80分;

3.表彰阶段:

校团委将根据参评情况,评选出校级先进“活力团支部”10个进行表彰及校内推广,并推选3-5个校级先进“活力团支部”参与省级“活力团支部”遴选活动。

五、申报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附证明材料)、团支部集体照片(3至5张)、团支部简介(100字以内)。

2.请各学院团委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的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twzzk@163.com。

联系人:王寅

联系方式:0898-66261953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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