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本学期10至11月份面向全校范围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1月
二、活动范围
全校学生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活动安排
1.院级评选活动: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每个学院可推荐2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至校团委。
2.校级评选活动: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报送情况进行评选,评选包括两部分:
(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媒体宣传展示阶段:于“海大青年汇”公众号进行微信投票展示,总分20分;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评审阶段:邀请专家进行评议,总分80分;
3.表彰阶段:
校团委将根据参评情况,评选出校级先进“活力团支部”10个进行表彰及校内推广,并推选3-5个校级先进“活力团支部”参与省级“活力团支部”遴选活动。
五、申报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附证明材料)、团支部集体照片(3至5张)、团支部简介(100字以内)。
2.请各学院团委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的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twzzk@163.com。
联系人:王寅
联系方式:0898-66261953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