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学校定于1月1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元旦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为切实抓好节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各级团学干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大对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骗、交通、食品卫生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期间,各级团学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工作调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假期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团学组织要落实假期值班制度,认真安排工作人员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并妥善处置。
各级团学组织在元旦假期期间要严肃纪律,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各级团学干部节假日离校、离岛需向所在组织报告。
四、做好食品安全、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以预防疾病和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提高对流行性疾病的认识并掌握必要的应对知识,如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宿舍整洁、干净和空气流通,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强自身抵抗力。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到校外就餐或卫生条件差的个体摊点、露天摊点就餐。
五、及时清查返校情况
假期结束后,各团学组织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组织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于1月4日11:00前报校团委综合科王老师处。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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