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各学生组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及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5年元旦、寒假放假的通知,本科学生从2015年1月24日起放假至2月28日结束,研究生从2015年1月28日起放假至2月28日结束,全体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从2015年1月28日起放假至2月28日结束, 3月1日正式上班。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现就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 平安和谐是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基本保障,各级团学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把校园安全稳定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教育检查,着力保障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各级组织于假前对各学生活动阵地开展安全排查,特别电源、电线,门窗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位置。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安排学生干部担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员,信息员要及时反馈学生的有关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各级团学干部要了解学生组织的寒假活动情况,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 三、严肃假期纪律,举行活动提前申报。 各级团学组织在寒假期间要严肃纪律,寒假期间,学生社会联合会及各社团办公场所全部停止使用;学生会办公室应按照学校规定合理使用。各团学组织原则上不组织校外活动,确实需要参加活动,须向学校团委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校内举行重大活动必须及时报告。 四、寒假结束后,各团学组织要及时清查外出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组织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清查的情况于3月1日上午下班前报校团委综合科王老师处。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保卫处电话:66271110
值班老师电话: 林 琛老师 18907577055 (分管团委、大学生创新院) 陈 青老师 18608966125 (分管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 王远露老师 13627547395 (分管校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