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城西校区校园文化建设,确保城西校区团学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校区实际和工作需要,城西校区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如下:一、成立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团工委,设立团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团工委书记由老师担任,兼任城西校区学工与团委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书记人选由校党委组织部与校团委根据干部任用管理办法及校区团工作需要选派。团工委副书记由学生担任。团工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实践活动部、学生科创俱乐部、共6个部门,每个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二、团工委的主要职责
城西校区团工委全称为“共青团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工作委员会”,是校团委在城西校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在校区代行校团委的工作职能。团工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带领城西校区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引导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成长、成才。
(一)制定城西校区团的工作规划,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二)负责城西校区团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
(三)做好城西校区团干和团员的教育管理与培训工作。
(四)组织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五)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六)做好调查研究,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现状、思想动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团委汇报请示重大事项。
(七)负责召集城西校区团的有关会议,制定和完善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团的工作按质按量、高效有序地进行。
(八)完成城西校区党总支和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成立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会,学生会主席由海南大学学生会副主席兼任。学生会秘书长由团工委书记兼任。四、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学习实践部、文体部、外联部、权益部、女生部共7个部门,每个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2-3名。五、各学院团学组织可参照校级团学组织建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共青团海南大学××学院城西校区总支委员会”及“海南大学××学院学生会城西校区分会”。学生社团在城西校区的工作应严格遵循《海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海南大学城西校区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海南大学城西校区校园文化活动管理办法》,在团工委的指导下、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的具体管理下开展活动。六、城西校区团工委的学生干部、城西校区学生会干部均以选聘方式产生。城西校区各学院根据学生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情况,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和调查学生入校后表现择优向团工委推荐,团工委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考试,择优聘用,聘期一年。七、城西校区团工委的学生干部、城西校区学生会干部严格按照《海南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2013年6月27日第7次校长办公会通过)进行管理。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