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4·30”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和全面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部署和团省委《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琼团办字〔2019〕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集中开展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所在学院团组织、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城西团工委、各基层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院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市(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市(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组织和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在此之前,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我校原院级团组织。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自动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所在院级团组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本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所在学院应在7月31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并编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院。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学院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学校团组织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6.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所在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 各学院团委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城西团工委、各基层团委要按照《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当前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抓紧团员团干部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录入工作、持续登记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基本信息、加强非公企业建团等工作,为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准备。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附件1),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附件2),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附件3)开展工作。
2.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6月起,推进非升学、非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月26日前,以各学院团委为责任主体,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9月25日前,各学院团委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
(2)9月起,推进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各学院团组织应100%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26日前,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对于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各学院团委应根据转接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相应团组织。对于目前部分学院团组织系统中尚存的少量未转出的2017、2018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规范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班团组织中的团员若已经全部转出后,学校团委将在系统中将该团组织删除。
(5)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的系统与我省不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涉及到跨系统转接的,一律由组织关系转出方团组织在系统上发起转接,相关团组织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工作指引要求,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基层团委要充分认识到,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提升基层团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各团组织战斗力的一次重大考验。
各基层团委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组建专门工作力量具体负责推进。各直属团组织要明确该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填写直属团组织“学社衔接”工作负责人信息一览表(附件4),2019年6月15日前上报校团委组织科邮箱。
2. 要明确责任。
(1)各学院团委是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统筹推进我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各学院团委发挥好“学社衔接”的源头作用,切实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及时完成转出、转入操作。
各基层团委要承担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具体责任,主动做好转接各项工作。
3. 要加强指导。各学院团委负责人要深入到各自的基层联系点开展工作指导、督导这项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安排干部分片包干、靠前指导,推进该项工作;为了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团组织按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工作,团中央将统一组织在线培训。
4.要严肃纪律。不得拖沓延迟,各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列入中办、国办2019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学校团委将根据相关考核指标(附件3),定期对各学院团委工作进度进行评估,对工作拖沓不力的将进行全团通报和抄送同级党组织,对问题严重的团组织和负责人,将严肃问责。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0898-66261953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
1.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指引图
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业务操作说明
3.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考核指标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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