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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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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24.04.15 点击:

各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2023年,在团省委和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各级团学组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奋力投身中国式现代化主战场,用心用情用力服务青年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学校共青团的各项改革举措,紧密围绕学校三大改革及“双一流”建设工作,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权益服务和从严治团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决定集中表彰一批在全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与爱国、爱党和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富有家国情怀,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科学理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具有较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

4.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作表率。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各类活动,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发挥骨干和带头作用;

6.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二、评选内容及参评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未满28周岁的共青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申报的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8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为志愿汇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4.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5.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在85%以上;

6.2023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全学程无违纪违规违法情况;

7.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各类活动,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可累计,以评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的身份为准。由于书院调整导致团干任职变动可适当放宽年限条件,以书院推荐意见为主要参考);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

3.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或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4.为志愿汇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开展有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5.按要求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在85%以上;

6.2023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全学程无违纪违规违法情况;

7.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艺体育等各类活动,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三)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参评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的,2023年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次应为“好”;

2.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青年大学习全年集体平均学习率在80%以上;应获得过“海南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表彰。

3.书院新成立宿舍团支部受成立时间限制,在“对标定级”“主题团日表彰”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以书院推荐意见为主要参考。

(四)优秀学生会干部

1.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品格和优异的成绩(学年平均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30%,无挂科记录);

2.校、院学生会通过正式组织程序聘用的学生骨干、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骨干或班级班委;

3.截至2024年4月,担任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骨干或班级班委满半年以上。

(五)优秀学生会(标兵)

1.思想政治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体系上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工作行动上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持续深入推进书院制改革,务实创新高质高效;

2.根据各书院申报材料和2023年度海南大学优秀学生会(标兵)评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

(六)优秀研究生会干部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年平均绩点排名位于专业前30%,无挂科记录);

2.校、院研究生会通过正式组织程序聘用的研究生会骨干或研究生班级班委;

3.截至2024年4月,担任校、院两级研究生会骨干或研究生班级班委满半年以上。

(七)优秀研究生会(标兵)

1.思想政治上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队伍建设好,规章制度健全有效,工作作风扎实;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能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具有学术创新的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根据各书院申报材料和2023年度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标兵)评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

(八)社区实践先进个人

1.学习刻苦,展现出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2023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2023级学生只要求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全学程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2.积极参加社区实践项目,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科技推广、科学普及、社区青春行动、护苗行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3.至少参加1个社区实践服务项目且参与项目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可不连续)。

(九)十佳学生社团

1.自觉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海南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社团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学校处分和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通报批评;

2.有明确的学生社团组织《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整、规范合理;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合理,部门设置合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制度规范、有专人负责,经费使用符合学校要求,账目清晰、落实到位;

3.积极配合校团委、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开展活动,重大活动及时按照要求审批并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在校园文化建设上成绩突出,社团活动有特色、有品牌、有影响力,学生参与度高;

4.经学校批准成立2年以上,注册会员数量不少于50人。

(十)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勤奋学习,态度端正,2023学年度平均绩点3.0及以上,无重修、无不及格、无补考科目;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科技创新、科技普及活动,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教育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并承认的科技创新大赛(如“挑战杯”“创青春”等)和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

2.以海南大学为第一单位申报并获批国家发明专利、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有关创新成果,且无法律纠纷;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CSSCI);

3.获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并顺利结题;

4.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国内先进科研成果。

(十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

4.学习刻苦,2023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2023级学生只要求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

5.“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且本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时长记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9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至少3个(注:1个志愿活动参与3次=1个活动,3个志愿活动各参与1次=3次活动);

6.校外组织志愿服务时长需提交相关单位所开具的志愿服务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内时长较多的志愿者)。

(十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参评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并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参评基本条件:

1.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队伍中志愿者登记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人,全年发起项目不少于10个,团体内每名注册志愿者全年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良好,吸引力凝聚力较强;

3.有明确的服务领域,经常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评价高,学校、社会反响好。

(十三)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1.在团队中组织纪律性强,严格服从组织安排,有集体荣誉感;

2.吃苦耐劳,讲求奉献意识;

3.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要求无补考重修,热爱文艺事业,有一定文艺特长;

4.在校内外各项文艺演出或比赛获奖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十四)优秀融媒体工作者

1.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等系列学习活动,全年平均学习率在85%以上。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者优先。

2.学习成绩优异,2023年度必修课和限选课无重修、重考科目,2023级学生只要求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

3.工作本领过硬,在团属融媒体平台担任学生骨干或担任团支部宣传委员、社团宣传骨干等,以及自主运营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等)且流量可观者、向官方媒体投稿并被采纳者。热爱宣传工作,业务能力强,善于创新创造,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成效显著。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考核或年度等级评定结果为“优秀”者、在各团属融媒体平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4.负责或运营的融媒体平台无不当报道、抄袭行为、导向错误、负面舆论等情形发生。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到梦空间分数原则上不低于2分,2023-2024年度志愿时长不少于10小时。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1.“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附件2、附件3);2.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比条件,撰写2023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1000字;3.“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件5);4.佐证材料,包括申报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团员需提交2023年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截图、团干部需提交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佐证材料(可由书院提供佐证材料);5.截至报送之日“志愿汇”志愿服务时长信息截图图片;6.2023年度成绩单;7.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佐证材料。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二)“五四红旗团委(标兵)”从2023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中产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附件6);2.先进事迹材料,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2000字(可参考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自查报告);3.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主题学习以及学社衔接率截图。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材料:1.“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附件7);2.先进事迹材料。按照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主要成效等三部分格式撰写,全面介绍班子建设、支部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约1000字;3.“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汇总表(附件8);4.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海南大学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佐证材料;5.申报集体及其下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截图、主题学习以及“对标定级”评定结果的截图。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四)“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材料:1.“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附件9);2.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3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1500字;3.主要事迹简介,约300字(包含个人多方面发展介绍以及获奖情况,任职期间带领负责或分管的组织和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4.“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0);5.2023年度成绩单(微信企业号-证明自助打印-本科生成绩卡(中文)-电子档下载)需提交PDF源文件;6.本科生排名证明(获取方法同上)。

(五)“优秀学生会(标兵)”申报材料:1.“优秀学生会(标兵)”申报表(附件11);2.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3年度事迹材料,约2000字;3.“优秀学生会(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12)。

(六)“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申报材料:1.“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申报表(附件13);2.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3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3.主要事迹简介,约300字(包含个人多方面发展介绍以及获奖情况,任职期间带领负责或分管的组织和部门取得的工作成效);4.“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4);5.2023年度成绩单(微信企业号-证明自助打印-研究生成绩单-电子档下载)需提交PDF源文件;6.研究生排名证明(附件15)。

(七)“优秀研究生会(标兵)”申报材料:1.“优秀研究生会(标兵)”申报表(附件16);2.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3年度事迹材料,约2000字;3.“优秀研究生会(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17)。

(八)社区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材料:1.先进事迹材料,撰写2023年度个人事迹材料,约2000字;2.社区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8);3.社区实践证明(附件19);4.社区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0);5.2023年度成绩单。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九)“十佳学生社团”申报材料:1.“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推荐表(附件21);2.事迹材料,约1500字;3.佐证材料,材料提供格式要求见《申报材料填写须知》(附件22)。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电子版。

(十)“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材料:1.“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3);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3.2023年度成绩单、相关视频、新闻、照片、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所有佐证材料需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发生;4.“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4)。

(十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材料:1.“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5);2.“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先进事迹 Word格式(一份),约1000字;3.“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6);4.2023年度成绩单(含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和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2023级学生只要求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5.“志愿汇”个人页截图,PNG格式,包含个人信息的首页、荣誉时数和信用时数(如若没有可以不提交),截取时间范围为2023.4.1至2024.4.9,图片中的字体清晰可辨认。

(十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材料:1.“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7);2.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3.相关奖项、视频、新闻报道、照片等电子版材料以及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十三)“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材料:1.“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8);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3.2023年度成绩单;4.“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9)。

(十四)“优秀融媒体工作者”申报材料:1.“海南大学优秀团属融媒体工作者”申报表(附件30);2.“海南大学优秀团属融媒体工作者”申报汇总表(附件31);3.团属融媒体平台、团支部宣传委员或社团宣传骨干任职证明;4.个人优秀事迹材料,约1000字;5.2023年度成绩单(含2022-2023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和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2023级学生只要求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6.2023-2024学年度青年大学习全年平均学习率佐证材料或者所在团组织开具学习记录证明;7.盖有组织公章的任职期间工作考核或年度等级评定结果截图(任职未满一年且所在组织无月度工作考核者,无需提交);8.到梦空间个人主页截图、志愿汇个人主页及2023年4月至报送截止之日的志愿时长获得明细截图。9.可选交以下材料:自主运营新媒体平台者,可提供平台总粉丝量、2023-2024年度最高点赞量和最高浏览量截图;向官方媒体投稿并采纳者,可提供相关链接及媒体报道页截图(展示出供稿人)。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关于报送方式:需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百度网盘”后,于2024年4月28日前将“百度网盘分享链接”及“提取码”报送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二)关于材料要求:为方便查阅,请将电子版材料于百度网盘中以“XX书院团委”命名,并将各奖项分文件夹按评选内容顺序压缩后上传至网盘。文件夹内申报材料需按申报材料顺序,归类在相应文档中。视频或图片类申报材料,请转为清晰度较低的格式,以可以有效传达信息为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评选要认真听取党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层层推荐、逐级评选、严格考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如实申报。各书院推报之前要在本级团学组织公示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集体类奖项不限推报名额,符合条件的集体均可推报,个人类奖项根据分配名额按要求推报。各书院须对所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实申报,认真审核,严禁弄虚作假,真正把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报。


附件:

1.2023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

5.海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6.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

7.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8.海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汇总表

9.海南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

10.海南大学“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汇总表

11.海南大学“优秀学生会(标兵)”申报表

12.海南大学“优秀学生会(标兵)”申报汇总表

13.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申报表

14.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申报汇总表

15.研究生排名证明(模板)

16.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标兵)”推荐表

17.海南大学“优秀研究生会(标兵)”申报汇总表

18.海南大学“社区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19.社区实践证明(模板)

20.海南大学“社区实践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21.海南大学“十佳学生社团”评选推荐表

22.海南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申报材料填写须知

23.海南大学“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表

24.海南大学“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汇总表

25.海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26.海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27.海南大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28.海南大学“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29.海南大学“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30.海南大学“优秀融媒体工作者”申报表

31.海南大学“优秀融媒体工作者”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陈 哲(老师) 0898-66267908

王潇霆(学生) 19925955906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4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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