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设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意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艺活动,营造“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和谐校园氛围,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奖励优秀、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校团委、艺术团决定开展2022年度“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评选工作。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思想与指导路线,在党团工作中积极参与。
(二)思想上积极进取,向上向善,有较高的思想觉悟。
(三)组织纪律性强,严格服从组织安排,有集体荣誉感。
(四)吃苦耐劳,讲求奉献意识。
(五)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要求无补考重修,热爱文艺事业,有一定文艺特长。
(六)在校内外各项文艺演出或比赛获奖或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面向各书院、校级组织分配名额,共367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校级组织不占用学院名额)。
2023年3月28日至4月9日,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请表”(见附件2),与申报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汇总。各学院、校级组织统一汇总后由负责人填写“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打包 , 于2023年4月9日18:00前 发 至 校 艺 术 团 邮 箱 :yishutuan@haina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XXX书院团委(校级组织)2022年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负责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并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4月9日18:00前交至思源学堂B204。不按要求申报或迟交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3日,艺术团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个人,取消参评资格。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校团委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
校团委将于2023年4月18日前对“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最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位置为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官网。
“海南大学文艺学生积极分子”由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海南大学艺术团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