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团委(团总支):
按照团省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将我校开展2022年度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团员教育评议”以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1.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开展对象
全体共青团员。保留团籍且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可以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2.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开展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开展标准
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三、工作安排及操作步骤
(一)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团员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分线上、线下两个部分,线下工作是线上工作基础,线上工作是线下工作情况的反应。各级团组织应遵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开展线下工作,线上工作要点如下:1.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确定各团员2022年度的评议等次 后,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其中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总数不超过30%。2.年度团籍注册。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管理员即可点击“两制”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点击“年度团籍 注册”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工作
根据团中央印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对标定级总分设定100分,得90分以上5星级,80至89分为4星级,70至79分为3星级,60至69分为2星级,60分以下不予以定级。“对标定级”工作采取“支部自评”、“直接上级团委复核”的方式开展:
1.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29日至12月9日)
12月9日中午12点前,各团支部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等方式,对照参考标准,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自评定级。 说明:关于“对标定级”工作,评定为4星级及以上的团支部,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评定为5星级的团支部,具备参评省级以上团内荣誉的资格。
2.团委复核认定(12月9日至12月16日)
12月16日前,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认定。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上级团委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向团支部反馈存在 的问题并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对于60分以下不予定级的团支部,指导督促团支部于12月16日前完成整顿整改和再次“对标定级”的工作。 各项工作完成后,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组织部,重点反 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联系人:袁周米琪(老师)0898-66256983
冯铭萱(学生)18837679996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 年修订版)
附件2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 年版)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