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 号)、《关于印发<海南各级团组织工作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团字【2020】28 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 2021 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工作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 年度海南大学共青团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共青团深化改革、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全面从严治团、提升工作实效等方面(详见附件 1)。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评议考核内容,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一)根据海南大学 2021 年度基层团委(团总支)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附件 1),提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如文件、图片、报表等(各项工作佐证材料时间截止 2021 年 12月 31 日);
(二)提交一份自评报告(2000 字左右),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工作建议四方面(详见附件 2)。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 12:00 前将自评报告、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表及佐证材料上传至各学院“百度网盘”后,将“百度网盘分享资源链接”及“提取码”报送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为方便评分,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将全部材料上传到网盘中本学院的文件夹里,并根据《2021 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团总支)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第 2 列(一级指标)项目的 21 项具体内容,将佐证材料分 21 个文件夹按顺序归类整理好。
本年度评议考核程序为基层自评、基层互评和校团委综合评议三个环节,得分分别占最后得分比重的 40%、20%和 4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照《2021 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团总支)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确定得分。基层自评设立信用系数,如发现弄虚作假 1 项,按0.9 信用系数计算自评分;发现 2 项,按 0.8 信用系数计算自评分;发现 3 项,按 0.7 信用系数计算自评分;发现 3 项以上的,按 0 分计算。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28日,对照《2021 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团总支)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对除本学院以外的其他所有学院团委(团总支)工作进行评分,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 12:00 前将本学院对其他学院团委(团总支)的评分表(附件 3、附件 4)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科邮箱(xtwzzk@hainanu.edu.cn)。基层互评环节计算得分方法是去掉 3 个最高分和 3 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校团委对照《2021 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团总支)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落实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评分,汇总后经书记会研究,反馈评议结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评议考核工作,及时整理汇总本学院各项重点工作,对照指标体系的各项细则逐一建立台账,确保评议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确保评议考核工作严谨、规范、有序进行,严格对照指标体系,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互评,严禁打感情分和友情分;提交材料是否高质高效,工作态度是否严谨,工作作风是否优良等将作为评估考核参考依据。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严格对照评议考核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和总结经验,认真思考 2022 年工作思路。
联 系 人:傅 悦(老师) 0898-66252985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12021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2020年度海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3:海南大学共青团工作2021年互评评分表
附件4:海南大学共青团2021年互评评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