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13 2021.12
阅读:
关于做好海南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13 点击: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团中央《2021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和团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琼团办字〔2021〕21号)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思路,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度下半年团员发展计划

按照到2025年将全省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根据团省委下拨的指标进行团员发展。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以各学院学生人数为基准,参考各学院团委上报的2021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和2020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名额进行了适当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2021年度海南大学各学院团委发展团员名额及号段分配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要深刻认识到调控发展团员数量是解决团青不分、团员缺少先进性和光荣感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共青团改革的重要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坚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抓实入团前教育,帮助青年端正入团动机、提高政治觉悟,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团委应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将2021年度学院发展团员名额逐级下发到学院各团支部,确保总量调控任务层层落实。要加强长期工作指导和考核检查,确保各团支部能够将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到位。要坚决防止关门主义,不能出现为实现调控目标而简单地在某一团支部不发展团员的错误做法。要严格管控团员发展程序,各学院团委必须将发展团员名单上报之后方可领取相应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三)严格入团程序根据团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我校印发了《海南大学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手册》,对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入团积极分子身份的核查,避免重复发展。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新团员发展工作。2021年度下半年新发展团员需写入《海南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2),连同未使用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带编号《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一并归还至校团委组织科。

(四)抓好智慧团建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各学院团委要使用团省委印制的带有编号的《入团志愿书》,超出号段或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智慧团建”第二阶段的工作以团员信息采集录入为主,要严格按照要求、步骤、程序发展团员,杜绝出现团员身份不符等情况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确保团员发展工作与“智慧团建”工作无缝接轨。

(五)加强督导检查。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是基层团委考核的关键环节,要求各学院团委定期督促检查发展团员工作,采取集中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需于12月22日前向校团委组织科报送《海南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附件2)以及未使用完的(包括填写后失效的或污损的等)《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

联系 人:傅悦(老师) 0898-66252985

于家硕(学生) 15137513166

通讯地址: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思源学堂A402

电子邮箱:xtwzzk@hainanu.edu.cn

附件:1.海南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新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表

2.海南大学2021年度下半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12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