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部署,现就2021届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2021届毕业生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将《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未达毕业要求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思宣科邮箱:xtwsxk@hainan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送至思源学堂A404。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责任自负。
(二)各学院所报纸质材料须有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方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均需满足大于等于3分,方可顺利毕业。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得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罗富晟,张婷婷(学生)
联系电话:0898-66256983,15753688858
附件:
1.《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筛选流程》及《海南大学2021届毕业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未达毕业要求名单》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