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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日期:2021.05.10 点击: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着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定于2021年6月5-6日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谁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脸、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省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大学生创新院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省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6.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五、参赛项目类别及组别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下设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两个赛道,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一)主赛道(附件4):

1、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组别及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 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 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另行通知)的项目。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2、参赛组别及对象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作品要求及格式

申报作品时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参赛作品申报书(详见附件1);

2.参赛作品(商业计划书等);

3.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需提交);高校教师在编证明(师生共创组需提交)

4.团队负责人在校证明扫描件;

5.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扫描件;

6.参赛团队承诺书(附件2);

上述有关证明汇总材料均需经由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机构)党委公章。

七、竞赛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5月10日—15日)。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统一为2021年4月15日。

报名成功后需添加“2021年海南大学互联网+校赛通知专用QQ群”,群号:826042770,竞赛有关通知均在QQ群内发布。

2.院级推荐(2021年5月22日前)。各学院团委需在5月22日前完成院级项目推荐(鼓励通过院级竞赛形式完成推荐工作),同时将学院内所有报名项目按照院级竞赛成绩或推荐排序填写附件3,并将项目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创新院邮箱(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并拷贝至U盘随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

3.校内选拔赛初审(2021年5月28日前)。校团委组织专家对院级推荐优秀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晋级决赛。

4.校内选拔赛决赛(2021年6月5-6日)。校团委组织专家开展校内选拔赛决赛,决出金、银、铜奖,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竞赛。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评审规则。

九、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2日前,将本单位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按照“HLW+学院+作品数量”命名,统一发至邮箱:chuangxinyuan@hainanu.edu.cn。

2.参赛团队上交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统一为:学院(校研究机构)/团队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

3.若采取院级竞赛形式选拔项目,比赛决赛中本学科相关专业教师评委占比不得少于50%。

4.有实物的学生(团队)可附上作品实物。

5.所有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回,参赛学生需留底。

十、奖项设置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主赛道设置金奖10个、银奖20个、铜奖30个、优秀奖35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置金奖3个、银奖5个、铜奖8个、优秀奖11个。

联系人:张师源0898-66261953(老师)

邢富程13158965659(学生)


附件:1.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书

  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团队承诺书

  3.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大学校内选拔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4.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活动方案

  5.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共青团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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