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完善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切实推进学校高素质人才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第二课堂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服务于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海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学生。
二、时间安排
学生成长记录补录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5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抽检学生成长记录补录结果的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1日。
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发布、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7月12日。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8:00前将《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院级管理员名单》(附件3)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思宣科邮箱xtwsxk@hainanu.edu.cn。
(二)为了方便工作开展,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或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此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并填写入附件3。
(三)因本项工作涉及到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所报电子扫描材料须有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方为有效。
四、其他
(一)“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获得学分的学生,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得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团委)联系。
联系人:罗富晟(老师),张婷婷(学生)
联系电话:0898-66256983,15753688858
附件:
1.《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2.《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分类活动成绩分值表》
3.《海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院级管理员名单》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
(校团委代章)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