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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召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议
    2005年07月11日 15:47 xuegong 点击:

2005年7月8日下午3:00,海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议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举行。会议由校团委符成彦书记主持,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及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校学生工作处王大群副处长首先传达了省教育厅于6月上旬召开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议精神和要求,阐明了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遵循的“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意义;接着逐条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作了详细解读,同全体辅导员一起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最后,王大群副处长还对《海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修订工作做了要求和安排。

会终时,校团委书记符成彦做了总结发言,提出此次会议开很及时,全体辅导员应该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充分领会和贯彻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要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育人贯穿于学生工作中,依法维护学生的权利。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使学生工作认识到位、制度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创新点是:(一)体现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和理想信念教育与道德品质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二)将近年来开云app下载苹果 改革的成功经验上升为规章、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三)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明确了学生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学生违纪标准和处理程序。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并且取消了与目前国家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四)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五)针对考试作弊,学术诚信、学费欠缴等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会议现场

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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