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我校学生工作处在旅游学院多功能报告厅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法律问题专题讲座。主讲人为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有我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韩力光、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吴九君老师、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竭婧老师、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及其他相关老师。讲座由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韩力光主持。
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发言指出,如今不论是中小学生还是大学生的道德水平令人堪忧,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许多值得改善的地方。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要把握好“度”,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不分”、“职能和职责不清”。叶英萍教授强调,进入高校的学生大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教育学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明法知法懂法,明白权利与义务。
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向叶英萍教授提出了自己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遇到了各种问题,包括学生疑似患有精神疾病该如何处理、应怎样防止学生在课余或假期发生意外事故等。叶英萍教授分别作了详细的分析。她强调,心理辅导员要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发现学生出现心理异常情况时,要及时与之沟通交流,必要时要做好观察记录。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视情况轻重告知家长,并根据学校的管理规定明确相关事项,架起家家庭与学校的保护网。心理辅导员要懂法,既要注意维护学生的权益,也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自我保护。
韩力光副处长对各位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心理健康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使心理辅导员进一步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举本场讲座,他希望心理辅导员要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帮助、引导大学生培养健康的心理,促进身心协调发展。文字:姚思慧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韩力光主持讲座
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做专题讲座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