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关于“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的要求,以及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学校2017年辅导员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资格统一由学生工作处(部)组织初评。
经基层工作小组核实材料真实性、基层评委会审查申报条件,12月15日,学生工作处(部)组织教授会在学生工作处(部)113多功能厅对2017年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辅导员人选进行评议。四位符合条件的辅导员依次进行公开述职,教授会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学术表现等进行评议,并采取无记名方式排序打分票决。据悉,教授会评议结果已于当日晚在学生工作处(部)网站上公示。
(图/文:符琼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