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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处组织学习教育部新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2017年04月24日 11:44 xuegong 点击:

学生工作处组织学习教育部新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4月21日,学生工作处组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议在学生工作处104会议室举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参加学习,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处长陈卫东主持。

会上,陈卫东处长指出,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的背景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新规定充分体现和回答了“办什么大学,如何办大学,如何培养人”的问题,是当前学生管理中重要的规章制度;新规定体现了学校实行依法治校,依法依章依规进行管理,相关程序更规范更严格,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学生的权利义务更明确了;新规定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才培养的需要。陈卫东处长强调,要继续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把握新规定的各项要求;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并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每名学生都了解新规定的要求,同时要认真做好新规定落地的准备工作,确保在今年9月份新规定实施后,能更好的落实到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中去。

会上,陈卫东处长传达了学校党委武耀廷书记关于做好当前海南大学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一是要按照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进行辅导员队伍建设。二是对于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辅导员要使用好,规划好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落实好相关政策。三是学生工作要抓住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的主线,转变工作职能,要从管理转向服务,从单向发力转向合力;发挥特长,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为主动,采用虚实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做好工作。四是强调要全过程育人,树立大学工、大思政的概念,学生工作要有大格局、大思路。五是在日常学生工作中,要运用表格化、动态化管理,在考核体系的修订上要下功夫,使学生工作考核和学生评价体系更趋于科学合理。六是学生工作要树立“学生安全不出事、学业不掉队、思想不滑坡”的底线思维,同时在创新创业方面要有新突破。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俞花美,从新规定的特点、新旧内容变化情况,按章节对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细致、到位的解读。会上还就“五一劳动节”期间学校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学生处全体成员参加了专题学习会议。

(文:林勇/图:郑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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