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辅导员专项课题管理,现就辅导员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海南大学2021年以前立项需结题的辅导员专项课题(不包含2021年刚立项的课题)。
二、结题截止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三、结题要求
1.2019年以前立项的辅导员专项课题原则上需要办理过延期结题相关材料,并提交《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结题审批表》(附件1)以及成果材料,验收合格则予以结题。本年度仍未结题的2019年前立项的辅导员专项课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结题验收。
2.2019年立项的辅导员专项课题确因故无法结题,须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经审核批准方可延期,期限为一年。
四、结题材料及验收
1.《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结题审批表》(附件1)须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成果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课题组成员正式出版的课题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专著(编著)1本。作为研究成果提交时,需提供成果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2)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课题研究方向相关论文或研究报告1篇。作为研究成果提交时,需提供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3)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需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的扫描件及复印件。
课题组成员出版的专著(编著)、发表论文均需标注“本文受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XX)”。
3.平台建设课题结题验收,还需提交平台建设的具体方案及总结,并由评审小组实地考察平台建设成效。
4.课题已申请过结题,但因课题质量等原因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在参照以上结题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基础上,须再提供一份由课题组撰写的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调研报告作为补充结题材料。
五、材料报送
1.课题结题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评审用,不予退还)交至学生工作部(处)队伍建设与综合办公室(101室)。报送纸质版材料时需携带成果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2.延期结题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变更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生工作部(处)队伍建设与综合办公室(101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艳彬
联系电话:66256078
联系邮箱:hdxsc@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结题审批表
2.海南大学辅导员专项课题项目变更申请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