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慈善总会《关于发放“海南高等院校助学”项目款的函》(琼慈函[2021]018号),要求我校推荐2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海南高等院校助学”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每生3000元。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社区教育中心按照以下三个参考标准从近期各学院提交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中进行推荐:
1、推荐受助学生必须是本学年已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优先推荐学生本人或父母在本学期遭遇了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更加困难,学生急需资助的个案;
3、参考学生本人或父母遭遇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优先推荐提交佐证材料证明突发事件真实性(如,父亲或母亲意外去世)和自费医疗支出金额较大的情形。
经学生资助与社区教育中心初步筛选,同时征求了推荐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的意见,经学生工作部(处)部(处)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确定推荐方婕等20名同学获得该项目资助,具体名单详见《海南大学拟获得“海南省高等院校助学项目款”资助学生名单》。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30日18:00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社区教育中心提出。
联 系 人:邢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66263360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