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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2021年04月22日 17:24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生思想引领工程,集中展现新时代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以榜样引领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举办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被推荐人本校在读期间,须获得校级奖学金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累计2次及以上,或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学金1次及以上,且无挂科情况。

3.被推荐人的突出表现主要体现为六个类型:①学术科研;②创新实践;③自强不息;④无私奉献;⑤全面发展。

4.已获得过“海南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学院评选(4月23日至5月14日)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的学院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应在5-7人左右),研究制定本学院初评工作方案。

2.各学院要开展广泛的动员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与参与面,积极发掘本学院的优秀学生,激发广大学生参选热情。

3.报名可采取自荐、他荐的形式。自荐即学生个人直接向学院推荐自己;他荐即由班级、老师推荐至学院。学院须依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通过投票等多种形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

4.为扩大年度人物评选的参与面,本次评选设联名推荐渠道,10名及以上不同学院的班长或团支书联名推荐的人选,或30名及以上不同学院的普通同学(表现良好,无挂科情况)联名推荐的人选,也可作为候选人参与所在学院初评,联名推荐名额不受限制,不占用各学院分配名额。

5.参选人/被联名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对初评人选的参选资格和条件进行统一把关,并负责对初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研究生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统筹。

(二)学校评选5月14日至5月31日)

1.初审

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组织部、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成立初审工作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其中的20名参选人入围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2.复评

由学生工作部(处)邀请校内外专家(不少于7名),成立复评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参选人进行复评,确定10名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其中含1名研究生),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人选,其他入围复评阶段的参评人确定为“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三)学校表彰

以正式文件对“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予以表彰,视实际情况举行颁奖典礼。

(四)宣传推广(6月—10月)

通过电子宣传册、专访等形式对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倡导全校学生向优秀学子学习。

四、材料报送

1.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表中获奖情况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并写明颁奖单位);

2.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信息表(附件3)(严格按照模板中范例的格式填写,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0年,必须明确参选人类型、推荐类型及推荐顺序,学生所填报相关事迹均须留有佐证材料备查,暂不用提交);

3.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人个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撰写,3000字左右,必须包括三部分:个人简介、先进事迹、获奖情况。其中先进事迹部分应自拟小标题予以分段描述,具体可参考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撰写模式);

4.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建议使用1寸2.5*3.5cm,413*295像素);

5.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或精神风貌的正面单人生活彩色照片8张(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是我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抓好该项工作入选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所在学院要为其指定1名专职辅导员指导材料撰写,并协助完成宣传片脚本、人物推荐词等创作工作。

2.坚持原则,认真指导。各学院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依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在本学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指导学生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入选学生的优秀事迹。学校将在官方网站、报纸等公开登载、展示入选学生优秀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4.及时报送,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材料规范性、真实性负全责。海南大学202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附件2)须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101室(由学院统一提交,无需学生本人提交),其他材料仅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hdxsc@hainanu.edu.cn,所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5月14日上午10:00。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6625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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