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审定,拟对徐小燕等68名同学予以“新疆籍困难生”资助,现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5日18:00之前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时应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6291072
邮箱:ellezj@foxmail.com
特此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