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授予董金凤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0]4号)和《教育部关于授予陈永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全院师生,就董金凤、陈永刚同学的先进事迹,开展进行主题班会、宣讲、讨论、海报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以在学院形成崇尚先进、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促进良好院风、学风的建设。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教育部关于授予董金凤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授予陈永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