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班:
心理委员制度实施以来,在宣传普及心理知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协助处理心理危机事件等工作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广大心理委员积极开展工作,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和谐校园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并以此更好地推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学生工作处特举办首届海南大学 “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2)积极参加各类心理委员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3)认真及时收集和报送班级心理健康信息;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5)与心理辅导员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上报所在学院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处;
(6)所负责班级(协会)心理健康信息完备、工作记录详实,成效明显。
三、评选办法
1、5月26日前各学院及心理协会结合实际情况推荐2名优秀心理委员参加评选。
2、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评议,最终评选出优秀心理委员。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2010年5月26日将优秀心理委员的登记表(附后)及个人事迹材料(1500-2000字左右),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交至学生工作处。
附:海南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
//www.pwnwords.com海南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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