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学校于9月13日—15日放假3天,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为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特通知如下:
1.学请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学生要以科学为根据,不传谣,不信谣,消除所谓“9.13海啸”等各种谣言,认真做放假期间的安全稳定防范工作;
2.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值班,做好学生外出报告和管理工作。放假期间,各学院建立各班学生外出向学院或班主任报告制度,并做好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工作;
3.学校实行学生问题及时报告制度。放假期间,各学院每天务必掌握本院学生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生处等上级部门。
学生处值班电话:13307570313
特此通知 校学生工作处
二OO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