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确保我校2007级贫困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新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认真贯彻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对被我校录取而确因经济困难无法缴交相关费用的学生,应一律予以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负责我校相关资助政策的咨询。
三、2007级未能及时缴清学费的贫困学生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由学生本人所在村、乡、或居委会、街道办、民政局等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可在学院报到点领取《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交由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到“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交表并领取“绿色通道”报到卡,凭卡办理入学报到及入住等手续。
四、各学院对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要查明原因,若发现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来校上学的学生,各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告知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并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顺利入学。
五、各学院应及时建立和完善贫困生数据库,对贫困生实施动态管理,为日后资助贫困生工作做好准备。附件:海南大学200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申请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OO七年九月十一日
海南大学200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