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工办: 为及时做好2007届毕业生毕业派遣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名单(附件二)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就业方案的相关内容,经学生核对无误并签名后于6月8日前报到学生处就业办公室,并附相应的电子版。就业方案的内容和毕业生人数以所提供的表格为准,不得改变原有的顺序和内容。 请各学院及时、准确地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以确保07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附件一:填写就业方案注意事项
附件二:各学院毕业生名单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一:填写就业方案注意事项:
附件二:各学院毕业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