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若干名(被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一、应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想品质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全日制普教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文化素养。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填写《应聘表》(在附件中下载)并携带有效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25日前到学生工作处报名。
三、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00六年四月七日应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