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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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法国留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5年10月17日 08:18 xuegong 点击:

海校字〔2005〕193号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双方经协商,我校拟于2006年2月派遣5名优秀本科生作为校际交流学生赴该校留学一个学期,并推荐4名优秀应届毕业生于2006年9月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责任心;

2、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大学英语4级以上;

3、家庭有一定经济基础,可以支付其在法期间的费用;

4、获得法国官方组织的法语水平考试(DELF)合格证书;

5、海南大学在校大二、大三学生(申请赴法交流的本科生);

6、获得海南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赴法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要求:

1、根据法国佩皮尼昂大学的学科专业设置,我校派往佩大学习的本科交换生限于以下学科专业:

理工学院(生物工程)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农学院(生物技术)

海洋学院(水产养殖学)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

法学院(法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言文学)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市场营销)

2、根据协商,佩大分配给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理学硕士、法学硕士、经济与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每专业一个名额,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限相关专业。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10月31日前来外事侨务处领取报名表格;

2、详细填写表格并附有关材料,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后交回外事侨务处;

3、学校组成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如人数较多,学校还将组织笔试;

4、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报送给法方,由法方大学择优录取。 四、相关费用

学校对被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录取的学生给予每人资助1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校际交流学生免学费,往返国际旅费、在法生活费、护照签证费及医疗保险费等由学生自理。赴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除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外还须负担每年约450欧元的学费。 有关法国佩皮尼昂大学的详细情况、专业介绍及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请访问该校网站:http://www.univ-perp.fr。

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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