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情况有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7号)和《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其他资助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为了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全面贯彻落实资助政策,做好“绿色通道”工作,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是保障广大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身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相关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措施,切实做好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工作及其他各项资助工作,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都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安心学习。各级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资助工作。
二、扎实推进“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1. 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入学畅通无阻
今年我校本科新生统一网上自助报到。新生于8月25日—9月7日登陆海南大学新生报到注册系统( http://yxxt.hainu.edu.cn/zzfw或点击海南大学官网 http://www.hainu.edu.cn相关链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绿色通道”申请,学生工作处在学生申请后两天内完成网上“绿色通道”审核。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在系统上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到校后,可前往“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办理入学相关事宜。
学校于9月6日至9月7日在各校区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各学院要结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所在地区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带领学生到“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办理入学相关事宜。待学生宿舍安置妥当后,提醒学生尽快完成网上报到项目。同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登记,以便入学后进一步开展相应资助工作。
新生报到期间,学校开通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898—66263360)。各学院应及时回复海南大学新生报到注册系统中的咨询信息,在本学院迎新点应安排专人负责解释“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及其他资助政策,妥善答复和解决问题,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对未能按时报到的新生要查明原因,若发现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来校上学的学生,各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告知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并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顺利入学。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特别关注来自灾区、孤残、低保家庭等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2. 保证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由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均应持有《贷款受理证明》,由农村信用社受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均应持有《贷款确认函》。对于已经完成网上报到注册的新生,请学院统一收集《贷款受理证明》和《贷款确认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对于未进行网上报到注册的新生,学院认真核对《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确认函》后,指导学生直接填写《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并引导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确认函》及《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办理相关手续。
3. 保证高校退役士兵顺利入学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凭退役证明和学院加盖公章的《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直接到“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办理入学相关事宜。具体学费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
4. 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资助包
新生报到期间,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若发现到校后无法保障最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特别困难新生,可在“绿色通道入学报到点”向学生工作处申请发放资助包。
三、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新生报到结束后,请各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统计未报到新生的数量及未报到的原因。认真填写《海南大学2015年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海南大学2015年本科新生未报到情况明细表》(附件4),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助学贷款与资助科,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dzzgl@126.com。
四、认真做好学生入学后的各项资助工作
学生入学后,我校将陆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等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与推荐工作。请各学院于2015年9月28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同时,通过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费用,以确保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五、密切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
各学院在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消除自卑心理,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附件:1. 海南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2. 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3. 海南大学2015年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
4. 海南大学2015年本科新生未报到情况明细表
2015年9月1日
学生工作处附件1
附件2
附件2.2
附件3
附件4
附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