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度部分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项目:
(一)校设专项评奖评优
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二)农科类专业奖学金 二、关于各评奖项目的有关说明
(一)校设专项评奖评优
1、评奖对象:
海南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使用《海南大学学生手册》(2013年9月版)。
2、评奖工作要求:
(1)本年度的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所有奖项实行网上申报;
(2)请各学院严格参照《2013-2014学年度综合奖学金评选计划性指标分配表》进行评选,应用科技学院(儋州)作为参照执行;
(3)请各学院严格依照《海南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海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所有评奖项目的评选条件严格审查,所评选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相应比例。
(4)在进行资格审查时,要特别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评定、纪律处分及欠费等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评选。
(5)对于一、二年级的体育课成绩及三、四年级的体质健康标准分值,成绩≥75分。因今年国家实行新的体质健康标准,目前实施细则尚未推出,经研究决定2011级暂不将体质健康标准分值列入综测总分,2012、2013级以上一学年体育课程成绩为测评依据。
(6)学院所评定的推荐人选填写《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手工审核的奖项(含单项奖学金中的社会服务奖、文体优秀奖,最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调控指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额外指标中的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填写《2013-2014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手工评审部分汇总表》,还需附上推荐人选的成绩单及其它必要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先进班集体附上班级申报材料。
3、几点情况说明:
(1)转专业学生的参评问题:跨学院转专业的,如参评学年内整学年在转出学院的,在转出学院参评;如参评学年的第一学期在转出学院,第二学期在转入学院的,在转入学院参评。同一学院内转专业的,成绩绩点以学校教学系统给出的为准。
(2)交换生参评问题:成绩转换后,以学校教学系统给出的成绩为准,正常参加综测及评奖评优;天津大学交换生的参评详见附件:《天津大学交换生的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参加境外交换一学年(含以上)的,不参与综合测评;一学期(含以内)的,成绩经教务转换后参与测评,但不参评校内奖学金。
(3)经允许体育免修,保健课成绩合格,便可正常参加评奖评优。
(4)入伍学生参评问题:申请入伍学生只进行综合测评,不参与评奖评优。退伍复员的学生,在上一学年不在校的,不参评;下半年在校的,须满一学期,成绩绩点以学校教务系统给出为准,正常参加评奖评优。
(5)“调控指标”和“额外指标”问题:今年继续保留这两项指标,参照学生手册手工评审,不需要经过网上申报。院级学生干部评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总指标可按照学院参评人数调控0.6%。校级学生干部已经按照条件和比例单独评选,不再追加调控指标。如有需要通过“调控指标”和“额外指标”申请评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纸质版),学院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纸质版)及《2013-2014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手工评审部分汇总表》(纸质版)到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复核。全校总指标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情况控制。
4、完成时间
(1)综合测评准备:9月15-21日,校核参与测评班级的学生、学生干部情况;完成德分评定和发展分材料收集工作;智分以9月20日00:00教务系统为准,学生应在此之前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校核成绩,有异议及时提请教务修改。
(2)综合测评开始时间:9月22日系统开放
(3)综合测评完成时间:9月28日,29日关闭系统;9月29日-10月8日为学院公示测评结果及学生校核结果,10月8-12日学生处校核结果。
(4)10月12 -15日学生网上申请奖项,16日关闭系统。
(5)10月16 -20日学院审核奖项并提交,提交纸质评审材料,21日关闭系统。
(6)10月21-26日学生处审批。
(7)10月27-31日学院校核并收集获奖学生的《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
(8)11月1 -7上会讨论,文件制作。
(9)11月10-14各学院报账 (二)农科类专业奖学金
1、参评对象: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环境与植物保护学院、海洋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儋州)等五个学院的农科类专业学生,原应用科技学院(城西)的观光农业专业并入园艺园林学院参评。
2、评选工作要求:
(1)农科类专业奖学金实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凡当前不在校,不在农科专业就读的学生不得参评。即转学、休学、退学、校际交换生、延长学制、从农科专业转到非农科专业等情况的学生不能参评。
(2)从原农科专业转到另一农科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学院参评。
(3)参评学生的基数以去除转学、休学、退学、校际交换生、延长学制生、转专业学生数后的学生数为准。严格执行《海南大学农科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奖条件,评奖指标按《2014年农科类专业奖学金指导性指标表》执行。(学院在上报材料时,注明评奖学生的基数,说明所去除各类别的学生数。)
(4)同等条件下,以绩点的高低确认奖别,绩点相同的,以综合素质测评基础性素质数值高低取舍。
3、评审完成时间:
(1)10月12 -15日网上学生申请奖项,16日关闭系统。
(2)10月16 -20日学院审核奖项提交,提交手工评审材料,21日关闭系统。
(3)10月21-26日学生处审批。
(4)10月27-31日学院校核并收集获奖学生的《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
(5)11月1 -7上会讨论,文件制作。
(6)11月10-14各学院报账。 三、其他
(一)在以上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方能上报推荐人选。
(二)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时报送。各个汇总表须有学院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辅导员、教学秘书签字(成绩单)和学院盖章方有效。
(三)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林勇、温小平,联系电话:0898-66279098,黄良颖0898-66291070。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 海南大学2013-2014学年度综合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2. 海南大学2014年农科类专业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3. 天津大学交换生的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4. 2013-2014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手工评审部分汇总表
5. 海南大学学生评优奖励审批表
2013-2014学年度综测和评优附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