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助〔2014〕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2—2013学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介绍
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帮助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本项目一年一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3,000元。2012-2013学年我校共有24个资助名额,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儋州校区)和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各2个名额,其他学院各1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少数民族大学生;
3.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6.我校认定的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2013-2014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排名在全班学生前50%内,学习成绩平均绩点≥2.8;
8.上一学年必修课、限选课成绩不及格或因个人原因缺考的学生不得申请;
9. 本学年内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请获得本奖(助)学金。
四、学生网上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1.学生网上申报时间:2014年2月24日—2014年2月26日
2.学院网上评审时间:2014年2月27日
3.学院公示时间: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2日
4.材料报送时间:2014年3月3日下午5︰00前
5.学校网上审核时间:2014年3月4日
6.全校公示时间:2014年3月5日—2014年3月10日
五、资助终止
受资助学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六、评审与推荐
各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下达的限额内进行评审推荐,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在符合评审条件情况下,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的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视情况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指标有限制时,按绩点的高低确定获资助推荐人选。
七、材料报送
1.《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2012-2013学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盖章的2012年-2013学年学生个人成绩单;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助学贷款与资助科,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hdzzgl@126.com。 附件:
1.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2. 2012-2013学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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