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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3年海南大学“励志之窗”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3年11月27日 17:10 xuegong 点击:

各学院:

为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敢于创新的精神,鼓励学生艰苦奋斗、自强自立、励志成才,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励志之窗”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旨在通过摄影的方式挖掘学生积极努力、奋发进取、自立自强、诚信感恩的事迹,让同学们用照相机记录生活的瞬间和精彩的一刻,以此来激励大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二、活动主题

“励志自强 感恩诚信” 可围绕校园风景、人物风采、精彩活动等场景进行构思,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海南大学摄影协会

四、参赛事项

1.征集时间:11月27日—12月6日止

2.征集地点:海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三教楼管室旁)

3.电子版征集邮箱:1830930255@qq.com

4.联系电话:0898-66267280

五、作品要求以及评分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以“励志自强 感恩诚信”为主题不限拍摄风格,要求画面清晰、富有艺术美感,表达积极向上的人文风貌

2.参赛作品统一8寸,像素至少800万,可不装裱但请妥善包装好。每人最多上交3幅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配有照片创意说明

4.选手应对其提交的摄影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5.主办方对所有提交的参评摄影作品有使用权

6.凡参与投稿的选手,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二)评分标准

1. 主题契合度:作品的主题与比赛主题相符,作品的效果能够表现立意,并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占45分)

2. 创意表现力:抓住人或物等元素的关键点,通过创意手法表达,使观众产生共鸣。(占35分)

3. 技术含量:具有独特的视角,取景用光构图得当,并有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作品的主题。(占20分) 六、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初选阶段(12月7日—12月8日)

由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和海南大学摄影协会进行初选,初选出部分优秀作品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2.第二阶段:网络投票(12月10日—12月12)

由全校师生对初选阶段选出来的照片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取得较高票数的前20名同学进入决赛。

3.第三阶段:决赛阶段(12月15日)

由专业老师进行评选,得出获奖作品。参赛优秀作品将在校园上进行展览。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奖励800元奖金以及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励500元奖金以及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励200元奖金以及证书

优秀奖 若干 奖励证书附件:参赛报名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www.pwnwords.com附件: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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