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校企之间的联系,培养优秀的房地产技术及管理人才,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根据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捐赠意愿,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评选“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土木工程、建筑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共10个专业三年级、四年级在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同一学年,获得国家、省(市)、校级、社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金者,不得申请本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
三、指标分配
详细指标分配请见《2013-2014学年度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指标分配表》(附件1)。
四、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未受到院校的通报批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具有创新、竞争意识,上学年成绩平均绩点≧2.5;上一学年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学生不得申请各项助学金;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校级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各相关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的申请条件。在符合评审条件情况下,担任学生干部者,视情况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指标有限制时,按绩点的高低确定获资助推荐人选;学院在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前,须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学生工作处审核。
六、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2013年10月28日前报送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即《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生个人书面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家庭情况、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表现及所取得的成绩、个人志向等)、《2013-2014学年度海南大学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分管学院领导签名,并报送相应备案表的电子版。
七、其他
相关学院应当教育学生回报社会。在校期间受到本次无偿资助的学生应当承担适量的社会公益劳动,具体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附件:
1.2013-2014学年度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申请表
3.2013-2014学年度海南大学雅居乐地产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