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琼教计[2011]28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给我校285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生人民币1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 指标分配
详见《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资助范围
我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具体要求
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做好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的申请,在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后,应将结果在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于2012年9月18日前将《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盖章版报送学生工作处。
补贴资金应尽快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贴资金。
附件1: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
附件2: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汇总表 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名额分配表
海南大学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生活补贴汇总表